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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條款適用使用本服務之所有使用者(包括但不限於預付卡購買者及持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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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在security-money網頁上的購物商店,依照指定的操作方式即可購買印有security-money序號的虛擬點數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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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付卡序號購入後,即無法辦理退貨,換貨及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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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可依據以下說明使用本服務。但一部分商品可能因年齡及加盟店系統之限制無法提供服務。 |
(1) |
使用者於適用本系統之購物商店內,選擇所欲購買的商品。 |
(2) |
選擇以security-money付費。 |
(3) |
使用者依照指定的操作方式、輸入16位預付卡序號。 |
(4) |
該輸入的序號將會由本公司伺服器資料庫確認,確認完畢後即可使用本服務,或於服務中進行點數儲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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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連結本服務之網頁後,依照本服務指示操作可以確認可使用點數。 |
(2) |
使用者連結本服務網頁後,可將數組security-money預付卡殘餘點數進行統合。但,殘餘點數統合的最高限額為300,000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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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服務如有中斷或故障現象,本公司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不負任何責任,天災,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致使本服務無法正常運作時,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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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關使用者與加盟業者間之交易,全屬使用者與加盟店業者間之交易行為,本公司無需負責,本公司不對加盟店之營運狀況負擔保責任,當本公司與加盟業者之契約關係結束時,本公司亦無事先通知使用者之責任。 |
(2) |
關於使用者與其他加盟業者間之任何交易,皆與本公司無關本公司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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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應妥善保管帳號及密碼,以防止被他人盜用。本公司對於使用者預付卡序號遺失或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之情形不負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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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使用者有違反以下之情事,本公司得隨時取消,停止,限制使用者對於本服務之使用。 |
(1) |
本公司發現使用者填具不實個人資料。 |
(2) |
本公司合理懷疑有不法情事發生,並可能造成本公司及系統加盟業者等利益之損失。 |
(3) |
其他經本公司認為不符合本公司管理規範之使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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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條(個人隱私權保護 |
在本服務註冊的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本公司在未獲得使用者同意以前,不對任何第三人揭露使用者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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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保留新增,修改或刪除本條款之全部或局部之權利,修改後將公布於security-money首頁,當使用者在該修訂之條款公告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已經同意該修訂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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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條(管轄法院 |
有關本服務條款有關之爭議,均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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